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细则(德育部分)
(2019年11月修订)
按照《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百分制的评分标准中,德育部分占有10%的比重。为做好该项工作,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实际,特制定本评分细则。
德育成绩主要是从研究生思想政治、日常管理、学团活动、社会工作、各类文体活动所获荣誉等方面进行评分。德育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基础分为70分;研究生在学团活动、社会工作中的积极表现和在各类文体活动中所获得的荣誉等视情况进行加分,总分累计超过满分100分的,按100分计。
一、基础分
基础分为70分,主要包括: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二、校园文化活动
1、代表学校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学术活动、科技活动等 4分/项。
2、参与学校举行的各类集体活动,如文艺晚会、运动会等3分/项。
3、参与学院、班级组织的各类活动,2分/项。
4、参加各项志愿服务活动,2分/项。
5、各类活动观众,1分/项。
三、社会工作
研究生社会工作主要指研究生主动担任主要研究生干部等相关工作,并能够在研究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过程中发挥作用,做出表率和积极的贡献。
具体评分办法:
1、研究生本人递交参评年度的工作总结。
2、校研究生会、科技协会的常委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给予评分或证明。
3、研究生学生党支部书记由研究生院党支部书记(教师)与研究生所在年级辅导员共同进行评分。
4、校研会、科协部长、副部长及部员由校研会、科协主席团给予评分或证明。
5、各研究生班级的团支书、班长由所在年级辅导员进行评分。
6、研究生团委、研究生会、科技协会部长由团委、研究生会、科技协会的常委进行评分。
7、班级干部(除班长、团支书外)由班长、团支书进行评分。
8、兼任多个职务的学生,评分不累加,只计最高得分。
9.担任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的研究生助理,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统一给予评分或证明。(担任学院本科生辅导员助理的研究生助理除外)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担任职务
| 评分范围
|
校研究生会、科技协会常委
| 0—15
|
校研究生会、科技协会部长、班级班长、党团支书
| 0—10
|
其他班委、团委、研究生会、科技协会成员
| 0—7
|
四、所获荣誉
参加各类校园文化及志愿服务活动所获得的荣誉(学院已认定加分的项目除外),需要申请者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若有多项荣誉,可以累加。
具体的评分标准如下: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优秀奖
|
国家级
| 20
| 16
| 14
| 10
|
省级
| 16
| 14
| 12
| 8
|
校级
| 10
| 8
| 6
| 4
|
院级
| 6
| 4
| 3
| 2
|
五、扣分项目
为维护文明、安全、团结、有序的研究生学习、生活环境,将对研究生中出现违反纪律、规定的情况予以扣分,直至取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
具体办法:
1、使用或私藏违章电器者,发现一次扣30分,发现两次取消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
2、无故不参加研究生工作部组织的校级大型集体活动(如新生入学教育大会、校运动会、硕士研究生毕业典礼等)一次扣20分,出现迟到、早退现象一次扣5分。
3、无故不参加校、院、班级组织的常规性的各类集体活动者,每次扣8分。
4、评定小组根据班级课堂考勤记录或任课老师考勤记录对无故旷课者,每次扣5分。
5、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未能按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经常有与研究生身份不符的言行及表现者,由班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小组视情况扣除一定分数。
六、评分程序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中德育部分评定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小组,评定小组由5人或7人组成,组长由各班班长担任,成员由班级集体推荐,由部分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各班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小组成员名单需在院内进行2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由该评定小组进行评分。
2、各学院召开由各班级学业奖学金评定小组成员参加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会,对学业奖学金评分细则进行学习,对小组成员进行培训。
3、班级学业奖学金评定小组对申请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同学上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按项进行评分,并进行2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有异议,由研究生工作部进行复审。
4、公示无异议后,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德育成绩交给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计入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总分。
附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德育成绩评分表
长春工业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11月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德育成绩评分表
姓名
|
| 专业
|
|
班级
|
| 学号
|
|
一、基础分 本项总得分:70分
|
二、校园文化活动 本项总得分:
|
类别
| 活动名称
| 得分
|
1
|
|
|
2
|
|
|
3
|
|
|
4
|
|
|
三、社会工作 本项总得分:
|
担任职务
| 得分
|
|
|
|
|
四、所获荣誉 本项总得分:
|
荣誉级别
| 荣誉名称
| 分值
|
|
|
|
|
|
|
|
|
|
五、扣分项目 本项总扣分:
|
扣分说明
|
|
扣分
|
|
最终得分
|
|
研究生本人签字:
|
班级评定小组组长签字:
|
辅导员签字:
|
(本表中各项可根据每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艺术设计学院硕士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试行)
根据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 申请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与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评审年度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取消申请资格
1.无正当理由不按期足额缴纳学费者;
2.有重修或补考记录;
3.休学、保留学籍者及延长修学年限者;
4.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社会公德且造成不良影响者;
5.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记过(含记过)以上或两次(含两次)以上纪律处分者;
6.有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者;
7.无故不参加论文开题或开题不通过者;无故不参加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或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成绩评定为不合格者。
三、评审组织
学院成立相应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人数应为奇数),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院长(副院长)任副组长、研究生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学院评审委员会成员(成员人数应为单数),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四、研究生学业成绩构成
包括学习成绩、学术成果与竞赛、政治思想与学业表现三方面,加权平均求和计算得分。二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中学习成绩占60%,学术论文与设计竞赛等科研成果占30%,政治思想与学业表现占10%;三年级研究生学习成绩占20%;学术论文与设计竞赛等科研成果等占70%;政治思想与学业表现占10%;所有成果参评当次有效,截止期为9月30日,各类成果不得重复使用。不同级别同一竞赛取最高分,不做累加。
五、计分规则
(一)学习成绩(研二60分;研三20分)
1、研究生的学习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理论研究(课程、文献阅读、开题报告等)成绩占50%、学科实践(设计展、工作室研究)成绩占30%、综合素质培养(参加学术会议、研究生讲座、发表辅助导师研究的研究成果等)成绩占20%;三部分成绩均以各课程、内容的平均分记取;
2、将不同年级研究生已取得的成绩求和,一年级研究生的得分乘以60%,二年级研究生的得分乘以20%,即分别为各研究生学习成绩最终得分;
(二)学术论文与科研竞赛(研二30分;研三70分)
研究生的学术论文、科研竞赛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学术论文占50%、科研与竞赛获奖占50%;
1.学术论文:50分
研究生所发表学术论文的期刊类别必须符合《艺术设计学院、纺织服装学院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第4点规定;要求论文必须见刊;
(1)按研究生所发表论文质量、层次排序并得分,层次相同再比较数量;
(2)论文层次与所占比例:发表A&HCI、SCI、SSCI及CSSCI论文占50分;发表EI(非会议)、北大核心期刊占35分;EI(会议)、省级期刊、会议论文(论文集出版)占15分;
(3)各层次分数除以参评研究生所发表各层次论文最多篇数,再分别乘以每位研究生个人所发表各层次论文的篇数,求其总和即为该研究生学术论文得分;
2.科研与竞赛:50分
(1)按研究生科研能力、水平与竞赛层次、获奖级别排序并得分;层次相同再比较数量;
(2)科研层次与所占比例:研究生本人为纵向科研课题、发明专利负责人的占45分;参与导师课题,并有第一署名研究成果发表的占20分;参与导师课题,无研究成果发表,仅课题立项书或结项书中署名的占5分;
(3)竞赛获奖层次与所占比例:占30分,其中:国际设计竞赛、挑战杯、互联网+、创青春大赛等占15分;国家学会、协会、高水平设计竞赛占10分;省级竞赛占3-5分(吉林省教育厅、科技厅等官方机构以及协会、学会等主办竞赛5分 ,外省主办竞赛3分。)(注:同届同一竞赛取最高奖项,网上有公开信息,)
(4)将不同年级研究生个人的上述成绩求和,二年级研究生的得分乘以30%,三年级研究生的得分乘以70%,即分别为各研究生科研与竞赛最终得分;
(三)政治思想与学业表现(10分)
由研究生院按所制定的评定规则评定研究生的得分。
六、其他科研成果与学术荣誉
研究生取得的其他科研成果与学术荣誉,在得分相同时,作为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或学业奖学金中更高级别奖励的优先条件;
七、研究生提交学业奖学金评审申请表2份,经导师签字后,与其他证明自己学习与科研竞赛成果的材料原件装袋(外面另贴一张申请表)上报研究生秘书;
八、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对评审结果有疑义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提出,将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如无法回复的,则上报研究生工作部解决。
九、本评审细则由艺术设计学院负责解释。
艺术设计学院
2019年11月6日
艺术设计学院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姓名
|
| 学号
|
| 学科
|
| 方向
|
|
学
习
成
绩
研二60%
| 1
理论
研究
50分
| 项目内容
| 分数/内容
| 平均得分
| 所占比例
| 各项
分数
| 小计:
1+2+3
| 最终比例
| 得分
|
课程(40分)
|
|
| 50%
|
|
| 60%
|
|
文献阅读(5分)
|
|
开题报告(5分)
|
|
2
学科
实践
30分
| 设计展(15分)
|
|
| 30%
|
|
工作室研究(15分)
|
|
3
综合素质培养
20分
| 参加学术会议
(10分)
|
|
| 20%
|
|
研究生讲座(7分)
|
|
辅助导师研究
(3分)
|
|
科研与竞赛
研二30%
| 1
学术
论文
50分
| 项目内容
| 参评研究生最多篇数(评委会填写)
| 参评研究生平均得分(评委会填写)
| 本人论文篇数
| 各项
分数
| 小
计
| 所占比例
| 最终比例
| 得分
|
CSSCI及以上论文(50分)
|
|
|
|
|
| 50%
| (1+2)×30%
|
|
发表EI(非会议)、北大核心期刊(35分);
|
|
|
|
|
EI(会议)、省级期刊、会议论文
(15分);
|
|
|
|
|
2
科研
竞赛
50分
| 项目内容
| 参评研究生的最多数量(评委会填写)
| 参评研究生平均得分(评委会填写)
| 本人数量
| 竞赛获奖级别
| 各项分数
| 小
计
| 所占比例
|
纵向科研课题、发明专利(45分)
|
|
|
|
|
|
| 50%
|
参与导师课题(研究成果发表)(20分)
|
|
|
|
|
|
参与导师课题(结项)(5分)
|
|
|
|
|
|
国际设计竞赛、挑战杯、互联网+、创青春大赛等(15分)
|
|
|
|
|
|
国家学会、协会、高水平设计竞赛(10分)
|
|
|
|
|
|
省级竞赛(5分)
|
|
|
|
|
|
总 分(评委会填写)
|
|
导师签字
|
| 日期
|
|
艺术设计学院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姓名
|
| 学号
|
| 学科
|
| 方向
|
|
学
习
成
绩
研三20%
| 1
理论
研究
50分
| 项目内容
| 分数/内容
| 平均得分
| 所占比例
| 各项
分数
| 小计:
1+2+3
| 最终比例
| 得分
|
课程(40分)
|
|
| 50%
|
|
| 20%
|
|
文献阅读(5分)
|
|
开题报告(5分)
|
|
2
学科
实践
30分
| 设计展(15分)
|
|
| 30%
|
|
工作室研究(15分)
|
|
3
综合素质培养
20分
| 参加学术会议
(10分)
|
|
| 20%
|
|
研究生讲座(7分)
|
|
辅助导师研究
(3分)
|
|
科研与竞赛
研三70%
| 1
学术
论文
50分
| 项目内容
| 参评研究生最多篇数(评委会填写)
| 参评研究生平均得分(评委会填写)
| 本人论文篇数
| 各项
分数
| 小
计
| 所占比例
| 最终比例
| 得分
|
CSSCI及以上论文(50分)
|
|
|
|
|
| 50%
| (1+2)×70%
|
|
发表EI(非会议)、北大核心期刊(35分);
|
|
|
|
|
EI(会议)、省级期刊、会议论文(15分);
|
|
|
|
|
2
科研
竞赛
50分
| 项目内容
| 参评研究生的最多数量(评委会填写)
| 参评研究生平均得分(评委会填写)
| 本人数量
| 竞赛获奖级别
| 各项分数
| 小
计
| 所占比例
|
纵向科研课题、发明专利(45分)
|
|
|
|
|
|
| 50%
|
参与导师课题(研究成果发表)(20分)
|
|
|
|
|
|
参与导师课题(结项)(5分)
|
|
|
|
|
|
国际设计竞赛、挑战杯、互联网+、创青春大赛等(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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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学会、协会、高水平设计竞赛(10分)
|
|
|
|
|
|
省级竞赛(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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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总 分(评委会填写)
|
|
导师签字
|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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