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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试行)

发布日期:2020-10-14    作者:艺术设计学院信息管理员     来源:     点击:

艺术设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试行)

根据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申请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评审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该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无正当理由不按期足额缴纳学费者;

2.有重修或补考记录;

3.休学、保留学籍者及延长修学年限者;

4.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社会公德且造成不良影响者;

5.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记过(含记过)以上或两次(含两次)以上纪律处分者;

6.有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者;

7.无故不参加论文开题或开题不通过者;无故不参加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或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成绩评定为不合格者。

三、评审组织

学院成立相应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人数应为奇数),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研究生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由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学院评审委员会成员(成员人数应为单数),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四、研究生学业成绩构成

包括学习成绩、学术成果与竞赛、政治思想与学业表现三方面,加权平均求和计算得分。二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中学习成绩占60%,学术论文与设计竞赛等科研成果占30%,政治思想与学业表现占10%;三年级研究生学习成绩占20%;学术论文与设计竞赛等科研成果等占70%;政治思想与学业表现占10%。

五、参评研究生的学术成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1.学术成果主要是指研究生在参评学年内通过参与导师团队研究工作发表的本学科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结题的科研项目以及各类学术竞赛获奖等;

2.参评学术成果须为研究生在读期间取得,本人必须为学术成果(竞赛获奖除外)的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学术成果署名第一单位必须为长春工业大学,且学术成果(竞赛获奖除外)必须有导师参与。学术论文须见刊或有导师签字的录用通知(12月前须见刊审核,如期限内仍未见刊按学术不端处理);

3.学术成果和学术竞赛获奖有效截止日期为参评年度9月30日,各类成果不得重复使用。不同级别同一竞赛取最高分,不做累加。

六、计分规则

(一)学习成绩(研二60分;研三20分)

1、研究生的学习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理论研究(课程、文献阅读、开题报告等)成绩占50%、学科实践(设计展、工作室研究)成绩占30%、综合素质培养(参加学术会议、研究生讲座、发表辅助导师研究的研究成果等)成绩占20%;三部分成绩均以各课程、内容的平均分记取;

2、将不同年级研究生已取得的成绩求和,一年级研究生的得分乘以60%,二年级研究生的得分乘以20%,即分别为各研究生学习成绩最终得分;

(二)学术论文与科研竞赛(研二30分;研三70分)

研究生的学术论文、科研竞赛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学术论文占50%、科研与竞赛获奖占50%;

1.学术论文:50分

研究生所发表学术论文的期刊类别必须符合《艺术设计学院、纺织服装学院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第4点规定;要求论文必须见刊;

(1)按研究生所发表论文质量、层次排序并得分,层次相同再比较数量;

(2)论文层次与所占比例:发表A&HCI、SCI、SSCI及CSSCI论文占50分;发表EI(非会议)、北大核心期刊占35分;EI(会议)、省级期刊、会议论文(论文集出版)占15分;

(3)各层次分数除以参评研究生所发表各层次论文最多篇数,再分别乘以每位研究生个人所发表各层次论文的篇数,求其总和即为该研究生学术论文得分;

2.科研与竞赛:50分

(1)按研究生科研能力、水平与竞赛层次、获奖级别排序并得分;层次相同再比较数量;

(2)科研层次与所占比例:研究生本人为纵向科研课题、发明专利负责人的占45分;参与导师课题,并有第一署名研究成果发表的占20分;参与导师课题,无研究成果发表,仅课题立项书或结项书中署名的占5分;

(3)竞赛获奖层次与所占比例:占30分,其中:国际设计竞赛、挑战杯、互联网+、创青春大赛等占15分;国家学会、协会、高水平设计竞赛占10分;省级竞赛占3-5分(吉林省教育厅、科技厅等官方机构以及协会、学会等主办竞赛5分 ,外省主办竞赛3分。)(注:同届同一竞赛取最高奖项,网上有公开信息,)

(4)将不同年级研究生个人的上述成绩求和,二年级研究生的得分乘以30%,三年级研究生的得分乘以70%,即分别为各研究生科研与竞赛最终得分;

(三)政治思想与学业表现(10分)

由研究生院按所制定的评定规则评定研究生的得分。

七、其他科研成果与学术荣誉

研究生取得的其他科研成果与学术荣誉,在得分相同时,作为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或学业奖学金中更高级别奖励的优先条件;

研究生提交学业奖学金评审申请表2份,经导师签字后,与其他证明自己学习与科研竞赛成果的材料原件装袋(外面另贴一张申请表)上报研究生秘书;

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对评审结果有疑义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提出,将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如无法回复的,则上报研究生工作部解决。

十、本评审细则由艺术设计学院负责解释。

艺术设计学院

2020年10月14日

艺术设计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试行)

姓名

学号

学科

方向

研二60%

1

理论

研究

50分

项目内容

分数/内容

平均得分

所占比例

各项

分数

小计:

1+2+3

最终比例

得分

课程(40分)

50%

60%

文献阅读(5分)

开题报告(5分)

2

学科

实践

30分

设计展(15分)

30%

工作室研究(15分)

3

综合素质培养

20分

参加学术会议

(10分)

20%

研究生讲座(7分)

辅助导师研究

(3分)

科研与竞赛

研二30%

1

学术

论文

50分

项目内容

参评研究生最多篇数(评委会填写)

参评研究生平均得分(评委会填写)

本人论文篇数

各项

分数

所占比例

最终比例

得分

CSSCI及以上论文(50分)

50%

(1+2)×30%

发表EI(非会议)、北大核心期刊(35分);

EI(会议)、省级期刊、会议论文

(15分);

2

科研

竞赛

50分

项目内容

参评研究生的最多数量(评委会填写)

参评研究生平均得分(评委会填写)

本人数量

竞赛获奖级别

各项分数

所占比例

纵向科研课题、发明专利(45分)

50%

参与导师课题(研究成果发表)(20分)

参与导师课题(结项)(5分)

国际设计竞赛、挑战杯、互联网+、创青春大赛等(15分)

国家学会、协会、高水平设计竞赛(10分)

省级竞赛(5分)

总 分(评委会填写)

导师签字

日期

艺术设计学院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姓名

学号

学科

方向

研三20%

1

理论

研究

50分

项目内容

分数/内容

平均得分

所占比例

各项

分数

小计:

1+2+3

最终比例

得分

课程(40分)

50%

20%

文献阅读(5分)

开题报告(5分)

2

学科

实践

30分

设计展(15分)

30%

工作室研究(15分)

3

综合素质培养

20分

参加学术会议

(10分)

20%

研究生讲座(7分)

辅助导师研究

(3分)

科研与竞赛

研三70%

1

学术

论文

50分

项目内容

参评研究生最多篇数(评委会填写)

参评研究生平均得分(评委会填写)

本人论文篇数

各项

分数

所占比例

最终比例

得分

CSSCI及以上论文(50分)

50%

(1+2)×70%

发表EI(非会议)、北大核心期刊(35分);

EI(会议)、省级期刊、会议论文(15分);

2

科研

竞赛

50分

项目内容

参评研究生的最多数量(评委会填写)

参评研究生平均得分(评委会填写)

本人数量

竞赛获奖级别

各项分数

所占比例

纵向科研课题、发明专利(45分)

50%

参与导师课题(研究成果发表)(20分)

参与导师课题(结项)(5分)

国际设计竞赛、挑战杯、互联网+、创青春大赛等(15分)

国家学会、协会、高水平设计竞赛(10分)

省级竞赛(5分)

总 分(评委会填写)

导师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