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本人提出申请,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认定葛英颖、朱华、刘坤、姚璐、林慧颖、刘桂华、张永宁、邱凤香、魏妍妍、李东娜、胡佳、崔立明 符合招生资格条件。
现对以上12位指导教师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为:2021年9月22日---2021年9月24日。对认定结果存有异议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申诉,学院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核实,并对申诉人予以答复。
联系人:王婉,联系电话:0431-85172955
电子信箱:86799476@qq.com
艺术设计学院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