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院新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艺术设计学院、纺织服装学院关于开展 2017年度学团工作表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2    作者:艺术设计学院信息管理员     来源:     点击:

艺术设计学院、纺织服装学院关于开展 2017年度学团工作表彰的通知

[2018/3/22 18:10:53][阅读168次]


各学生班级、各班级团支部:

2017年度,我院学团工作在上级党团组织和学院党政班子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本着“继承传统、巩固成果、创新发展”的思路,坚持“以生为本、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宗旨,围绕“思想引领、行为规范、成长服务”职能,开拓进取、创新发展,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在学风建设、社会实践、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都取得了突出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促进学团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学院决定对一年来在学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先进集体与个人具体评比办法如下:

一、奖项设置

优秀班集体、文明寝室、十佳大学生、优秀学团干部、文明大学生、艺设达人、文体活动之星、创业之星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班集体的评选条件:

1、有政治坚定、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团干部和班级领导核心;

2、班级学生团结、协作,有良好的集体舆论,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评比周期内补考率不高于10%。

3、评比周期内课堂、自习、早操出勤率均不低于95%。

4、寝室清洁卫生检查得分较高、保持良好

5、班级无重大违纪事件和安全事故,虚报瞒报取消当年评选资格。

(二)文明寝室

1、寝室全体成员有良好的道德风尚,互相帮助,团结友爱,有浓厚的学习风气。

2、寝室成员一学年每门课程均需及格(包括补考及格)。

3.寝室内务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值日生尽职尽责,在评比周期内无扣分或扣分较少。

(三)十佳大学生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水平高,热爱祖国,热爱学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德育综合考核优秀;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年度内均取得一等奖学金。

3、在社会实践、文体竞赛、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在创新创业、学术科技竞赛中获得突出成绩;或在学团工作、理论学习等工作中表现突出。

4、早晚自习、早操无缺勤,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爱国卫生运动,讲究文明卫生,身体健康;

(四)优秀学团干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责任感、事业心,热忱为同学服务,受到同学好评;

2、德才兼备,品学兼优,且学年内没有不及格科目,综合测评成绩占所在集体的前1/3,且德育成绩为优。

3、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强工作能力,成绩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4、早晚自习、早操无缺勤,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爱国卫生运动,讲究文明卫生,身体健康;

(五)文明大学生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校规校级,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文明风尚,关心集体,尊师爱校;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刻苦勤奋、积极进取,热爱所学专业,专业思想稳定,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占所在集体的前50%,且德育成绩为优。

3、积极参加校、院各项校园文化活动,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在活动中表现突出。

4、早晚自习、早操无缺勤,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爱国卫生运动,讲究文明卫生,身体健康;

(六)艺设达人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校规校级,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文明风尚,关心集体,尊师爱校;

2、学习较勤奋,成绩优良,无补考科目;

3、参加省级、国家级科技竞赛并在比赛中获得省级竞赛一等奖或国家级竞赛二等以上奖项;或所设计的作品在一定范围内得到认可。

(七) 文体活动之星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校规校级,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文明风尚,关心集体,尊师爱校;

2、学习较勤奋,成绩优良,无补考科目;

3、积极参加学校或学院各类文体活动和比赛,表现突出或成绩优异。

(八)创业之星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校规校级,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和文明风尚,关心集体,尊师爱校;

2、学习较勤奋,成绩优良,无补考科目;

3、自己开办公司并有工商注册;或微商或者淘宝正式开店并有较好营业收入(参评者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公司三个月的银行流水复印件)。

三、评选办法

1、学生、班级评选工作以自愿申报为原则,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办法;

2、参评的学生、班级应根据自身工作情况向学院团委申报,个人填写《艺术设计学院、纺织服装学院2017年度学团工作表彰申报表》报至所在班级,班级经过评定后统一统一向所在年级辅导员推荐;集体撰写800字事迹材料报所在年级辅导员。

四、评比流程

1、参评个人填写申报表,报至所在班级【截止时间3月26日】;

2、各班级汇总个人申报表,填写推荐意见,向所在年级辅导员推荐。集体撰写800字事迹材料报所在年级辅导员【截止时间3月28日】;

3、各年级辅导员汇总参评个人的申报表及集体事迹材料,填写推荐意见,推荐给学院评审小组;【截止时间3月30日】;

4、获奖名单公示;

5、所有获奖同学将颁发荣誉证书。

五、工作要求

1、个人申请评优要求向所在班级提交申请,学院不接受个人递交的申报材料;

2、各班级、团支部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重视,认真进行评选,要把评选工作作为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激发学习热情奋发向上的重要导向;应加强评选过程中具有典型意义的人物和事迹的宣传报道;

3、优秀学生及班级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各种类型的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者在校期间所有学年度申请奖学金的资格,学院有权追回已发放的荣誉证书。

艺术设计学院、纺织服装学院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