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工业大学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我院对18、19、20、21级学生进行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分别成立班级以及学院“助学金评定小组”。经过班级评议、年级复合等环节,现对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吉林省政府奖学金拟获得者名单进行学院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28日到2021年11月1日,一共公示3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如果对以下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实名向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尚彤
联系电话:85118239
附件:具体获奖名单
艺术设计学院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