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工业大学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我院经过班级评议、年级复合等环节,现对国家励志奖学金进行补充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日到2021年11月4日,一共公示3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如果对以下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实名向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尚彤
联系电话:85118239
附件:具体获奖名单
艺术设计学院2021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名单(补充).xlsx
艺术设计学院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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