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工业大学《关于评选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吉林省政府奖学金的通知》以及国家奖学金评选相关通知,结合长春工业大学学生手册奖助学金评选相关条例,由于张琬琳,学号20224499因休学停发助学金,学院对助学金通过班级评审会方式进行调整。邢祎函,学号20224485,由原来二等助学金调整为一等助学金。张剑峰,学号20224498由原来三等助学金调整为二等助学金。空余一个三等助学金名额由211207班学生吕淼,学号20213964进行增补。现根据学校要求对获得相应奖助学金的同学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办公时间内拨打意见受理电话。
公示时间:
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3月31日
公示异议受理方式:
地点:艺术楼312学生办公室
电话:0431-85118239
艺术设计学院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