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学生手册》关于“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评比条件、比例和标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对各年级、各专业的“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进行了统一评选和审核,现将初评结果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9月19日,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反映问题,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学院将对反映的情况认真核实,并对反映人给予答复。
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431-85118239
艺术设计学院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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