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工业大学《关于评选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吉林省政府奖学金的通知》,结合《长春工业大学学生手册》奖助学金评选相关条例,艺术设计学院2023级学生陈连众,学号20234715,由于该生2025年2月25日办理休学,故停发国家助学金。
学院通过该生所在班级符合申报国家助学金条件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民主评议的方式进行递补,空余一个二等助学金名额由学号20234728,23120302班学生鲁宇航进行增补。现根据学校要求对获得相应奖助学金学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办公时间内拨打意见受理电话。
公示时间:
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3月12日
公示异议受理方式:
地点:艺术楼312学生办公室
电话:0431-85118239
艺术设计学院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