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工业大学校内专任教师岗位考核实施办(2025-2028年)》(长春工大人字〔2026〕10号)相关规定,五级至九级岗位由各学院组织开展考核工作,艺术设计学院经征集教师建议、教师代表讨论修订、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将《艺术设计学院专任教师五至九级岗位考核实施办法(2025-2028年)》(详情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日期:2026年10月13日—10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与学院进行反映。
联系人:林慧颖
联系电话:0431-85118336
邮箱:linhuiying@ccut.edu.cn
艺术设计学院
2026年10月13日